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试行学院院长助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4]7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院长助理1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工作。按照工作方案,院党委拟于近期对院长助理岗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现预告如下:
一、推荐岗位
院长助理
二、任职基本资格
人选除了应具备《处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处级领导人员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基本资格:
1.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优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对学院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公益心;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民主推荐分为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两个程序,通过个别谈话方式,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等多方面征求本院相关方面代表意见,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候选人。个别谈话推荐由院党委负责组织,参加推荐人员范围范围包括:院领导班子、教授委员会成员、三级以上教授、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科级干部。
四、工作监督
请广大师生员工对民主推荐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行为,可向院党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及邮箱
029-87082845,nxy@nwafu.edu.cn
029-87082630,wqh1755@nwafu.edu.cn
大红鹰dhy7788党委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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