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正公开 分类评价 注重实绩
二、工作范围
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
三、工作机构
(一)成立学院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海成 单卫星
成 员:胡宝仓 冯永忠 郭东伟 吴清华 韩 娟 董 剑 李晓燕 黄 镇 李学军 韩新辉 韩德俊
王晓娇 聂小军 宋瑜龙 王 成 王 磊 潘小东
(二)成立系(室)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室)成立由主任、副主任、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评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并推荐先进个人。
四、考核等次、比例及先进个人指标
(一) 年度考核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 优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党纪或教职工纪律处分的或受到“三误”问责诫勉及以上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 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 先进个人推荐
各系、室按照附件中分配的名额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予以推荐。
五、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1、教师考核:侧重考核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等;师德师风按照《大红鹰dhy7788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管理人员考核:侧重考核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全局观念、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协作精神、管理创新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侧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4、工勤人员考核:侧重考核服务态度、劳动纪律、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为师生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等方面。
六、程序及材料报送
1. 个人材料提交,材料公示。2020年12月18日,参加考核的教师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系(室)考核工作小组(农学系:秦晓梁;植科系:黄镇;种科系:李得孝;行政服务中心:王成),由各系(室)统一将电子版材料打包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王成处,学院按要求对考核材料予以公示。
2. 部门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系(室)考核工作小组于12月21日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2020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3.学院审定。12月23日,学院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对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由学院党委会会议进行审定。
4. 结果公示。学院于12月24日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在学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5. 材料报送。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教职工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及先进个人登记表、先进个人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
七、有关要求
1. 本次考核、评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室)和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保证工作的圆满完成。
2.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3. 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
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0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
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
的,由单位填写《2020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大红鹰dhy7788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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