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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教副产品备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各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

根据学校国资处《关于科教副产品备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2019年度科教副产品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科教副产品备案工作,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副产品管理试行办法》(校国资发〔2016〕351号)规定,对本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2019年度从事教学、科研、推广活动,产生的除了完成科研(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以外的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作为商品出售)的有形产品的产量、存量、处置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统计,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无一遗漏。

2、各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科教副产品出入库台账等档案资料完整、规范,能据实反映科教副产品出入库、处置情况,完整保存库存台账、出入库单据,并将其作为内部管理及接受检查和监督的依据。

3、各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要参照当年市场价格处置科教副产品,单批处置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自行处置,单批处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50000元内的由学院(系、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处置,单批处置价值在50000以上的(含50000元)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处置。

4、按照国资处统一要求,请各团队、课题组(试验示范站、试验基地)于1月6日前将《科教副产品明细表》和《科教副产品处置说明》报学院,学院于1月7-9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科教副产品明细表、处置情况说明汇总后以及公示截图报国资处,接受学校审核。

联系人:王成   电话:87082406

附件:1. 科教副产品明细表

          2. 处置情况说明模板


大红鹰dhy7788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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