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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年终盘点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03     浏览次数:

     

各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有关关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年终盘点清查工作的通知

》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对全院的仪器设备、家具及软件等国有资产进行年终盘点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清查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盘点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19年12月2—5日国有资产管理人(领用人)自查盘点。

国有资产管理人(领用人)采用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核对自己名下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检查资产条形码是否完好,查漏补缺,确保帐物相符以及条形码完好干净。

2.2019年12月6—12日学院检查核对

学院逐一检查核对国有资产管理人(领用人)名下资产。资产管理人(领用人)在资产帐单上签字确认,以落实管理责任和备案查证。

3.2019年12月12-15日学院汇总

学院对盘点登记表收集、整理、汇总,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并就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撰写自查盘点工作总结,17日报送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4.国有资产管理人(领用人)资产明细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年终盘点清查是学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职工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人(领用人)要高度重视确保年终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2.通过资产清查,各课题组负责人及相关教工,对名下资产进行认真梳理,对于已经超期服役的设备、已经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老旧设备以及无法使用的家具,指定专人负责造册登记向办公室备案,待学校资产清查结束后,资产领用人办理并完成资产报减手续,由学院集中收集交付学校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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