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现就关于新学期上班考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行政人员20日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2、 教学科研人员在各自所属系、中心办公室签到。
3、 系、中心于23日上午将考勤情况报综合办公室。
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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