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减轻因价格上涨等因素给贫困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依照学校有关政策,学院决定继续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临时伙食补贴,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问题,补贴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特殊生活补助费(对生源地为重灾区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工作将在下学期初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临时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我院认定的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特殊生活补助费资助对象为我院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四川、甘肃、陕西三省被确定为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及评定标准
(一)临时生活补贴:
本次临时生活补贴标准分800元、500元和200元3个等级。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享受800元生活补贴
①我院认定的特困学生,受到各种资助后,目前生活还存在明显困难者;
②因自然灾害致使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致贫的困难学生。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享受500元生活补贴
①我院认定的特困学生,受到各种资助后,目前生活仍存在一定困难者;
②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损失,困难加重的学生。
3、200元生活补贴应优先考虑在受到资助后目前生活还存在困难的我院认定的贫困学生。
(二)特殊生活补助费
本次特殊生活补助费按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70%进行资助,申请人为学院于2008年9月被认定的生源地在汶川地震中受损严重的51个县(市、区)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资助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对其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金额,并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填写好相关报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临时生活补贴统一打入学生饭卡中,将特殊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几点要求
(一)本次资助工作涉及学生较多,金额较大,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严格评定程序,增加评定的透明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各受助学生要勤俭节约,严禁将生活补助用于请客、抽烟、网络游戏等不良消费。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回资助金,并取消其下一年内享受资助的资格。
(三)请各班于12月1日前务必将申请书、汇总表(附件一和附件二)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农 学 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
附件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度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特殊生活补助费汇总表
附件三: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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