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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更换2009年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11-24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更换2009年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创建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缓解校内交通压力,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2009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校内所有公用车辆;各单位、部门长期租用车辆;教职工及子女的私用车辆;生活、施工、有偿服务的公司和企业车辆。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08121日―31

    地点:保卫处治安科(国际交流中心108室)

    三、办理程序

    1、公车需持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校内通行证,由各单位、部门统一造表登记办理。

    2、私车持工作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校内通行证,由本人自行办理;

    3、各单位、部门长期租用的车辆,生活(施工)、有偿服务的公司和企业车辆需持用工单位(公司)或企业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由租用单位、部门统一造表登记办理。

    四、通行证有效时间

   校内车辆: 2009年1月1-2011年12月31

   校外车辆:200911-2009年12月31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说明

    1、各单位、个人办理时所持的证明、证件必须准确、详实,否则,不予办理。

    2、自200911日启用2009年度车辆通行证后原车辆通行证作废。

 

 

 

      

    二ОО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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