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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教育部2009-2010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10-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2009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大红鹰dhy778820092010学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院:接受学院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学院,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二、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上述学院和学科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四、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并于1031日前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nwsuaf.edu.cn。联系电话:87082871

五、《计划申报表》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名称填报;收费标准务必填写清楚;请用5号宋体字、A4纸打印。

六、接受计划由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经教育部人事司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发布,同时还将编印《20092010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发行。

请各有关学院抓紧时间,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度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

 

附件:

1、《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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