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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10-08     浏览次数:

     

各年级研究生:

   为了保证2008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切实帮助贫困研究生解决生活困难,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吉万全

成  员:高  翔  廖允成 高金锋 李向拓 各年级班长:

   二、评定范围

   我院2006?2007级自筹硕士研究生及2008级未获得基本奖学金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地震灾区家庭受灾严重的非定向研究生。在困难补助金评定中适当向低年级家庭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倾斜。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无违纪行为;

  3.研究生个人生活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浪费等不良行为。

  四、认定贫困等级与资助标准

    1.     研究生贫困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特困研究生、困难研究生、较困难研究生。

特困研究生指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资助申请人完成学业;

困难研究生指家庭收入少,资助申请人完成学业尚有一定困难;

较困难研究生指家庭收入较少,可以资助申请人完成部分学业。

  2.资助标准

特困研究生1000元/人;困难研究生750元/人;较困难研究生500元/人。

  五、名额分配

  今年学院共有特困研究生3名,困难研究生7名,比较困难研究生10名(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见附件1)。

  六、评定程序

  1.10月7日,学院召开2008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会议,传达研究生困难补助金评定的要求。

2.10月8日-10月10日,申请困难补助金的研究生,须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德、智、体综合表现、家庭收入状况和本人申请困难补助金的资助标准。

  3.10月13日,学院召开本院(系)研究生各班级会议,对困难补助金申请人的贫困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和民主评议,确定是否给予困难补助金资助及资助标准。

  3.10月15日,学院汇总各班级评定结果,提交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各班级代表组成的困难补助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核。

4.10月17日-10月23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经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后的拟享受困难补助金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享受困难补助金者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公示期后,院(系)将无异议享受困难补助金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5.10月25日     学院将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研究生院。   
              在申请及评定工作中,坚持公正合理。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享受困难补助金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或纪律处分。

         困难补助金的使用应坚持: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研究生的学习及生活补贴,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截留或挪用;享受困难补助金的研究生,应对困难补助金作出使用计划,严禁奢侈浪费;对困难补助金使用不当的研究生,一经发现全部收回。

 

附件:

  1.2008年大红鹰dhy7788研究生困难补助金名额分配表 nxyyjsheng20081007.doc

  2.2008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nxyyjsheng200810070.doc

  3.2008年大红鹰dhy7788研究生困难补助金人员汇总表 nxyyjsheng200810071.doc

 

                                                      大红鹰dhy7788综合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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