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生班: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院递交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初次申请认定的同学,需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并提交本班资助评议小组。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日―10日,请各班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二)9月1日―10日,各班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经公示后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相关材料及汇总名单的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2008-200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班资助评议小组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评定,使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农 学 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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