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积极参与“200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5-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2008届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民营经济中发挥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定于2008年5月20日-26日联合举办200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招聘周活动主题为“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桥”。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使招聘活动取得更大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招聘周活动在毕业生中的宣传工作;使毕业生充分认识到网上招聘活动已成为是毕业生求职的重要途径。
二、未就业毕业生应积极参与到本次招聘周中,抓住招聘周活动的良好时机,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和全国工商联人才网(hr.acfic.org.cn)注册个人信息,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加强沟通,积极参加网络招聘会。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