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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69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决定启动“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办班计划”,现将教育部2008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育部拟举办高级研修班60项,其中,委托制项目10项,招标制项目20项,评审制项目30项。委托制项目名称、承办单位以及招标制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招标制、评审制项目教育部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确定。
  二、评审制项目、招标制项目自即日起教育部开始接受申报,申报范围、申报条件仍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登陆“中国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进行查询、下载。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有关精神,2008年我司继续开展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工作,并已公布2008年上半年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详见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enetedu.com)。今年教育部的高级研修班项目原则上安排实践培训环节较强,须进行实地考察,以及近年来未安排过的学科(专业、课程)项目,避免项目的重复。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5日。请招标制和评审制项目的申报学院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将有关表格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四、招标制、评审制项目教育部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有关项目和承办单位。本年度教育部对项目承办单位原则上不再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解决。
  请各学院积极申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

  附件: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
             

                                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作者:李景瑜  网络编辑:郭兴亮 【打印本页】  【返回目录】   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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