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课题组: 定于12月17日??12月28日收取2007年科研用地使用,收费标准:260元/亩,请各课题组于此时间段来院综合办雷国材处办理2007年科研用地使用费;2006年未交清科研用地使用费者一并交清,逾期未交将从课题主持人年终津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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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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